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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审核 2024-05-06 10:19:50
已转办 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4-05-06 10:19:50
已受理 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4-05-08 10:42:59
已回复 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4-05-08 10:54:02
亲爱的网友您好:2022年10月1日起原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前7日门诊报销政策、门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女职工生育保险妊娠期间门诊检查费报销政策纳入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如有其他需求,欢迎您致电医保便民服务热线0472-698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