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同类问题此前相关部门已作答复,内容如下,如有其他疑问请补充后重新提交。
网民朋友您好,目前我市生育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可以均可享受生育津贴。二是《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增加产假60天,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增加产假9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25天。按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前,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的育儿假。三是包头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旗县区)通过发放育儿津贴或托育补贴等方式降低家庭养育成本,并向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给予倾斜。 具体可咨询所在旗县区卫生健康部门。
包头市卫健委
2024-03-13 15:56:35